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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翔安新闻 | 2019.6.24 星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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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提高对贫困“准大学生”的资助标准 |
今年资助标准提至6000元 |
导报讯(记者 张惠玲)高考之后,为了让有困难的准大学生们能安心上学,翔安区针对当年考上大学的贫困大学生、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了不同程度的资补助。
首先,针对在本区高中就读的、当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贫困大学生(含外省、区籍学生),今年的资助标准将提高到6000元,此前是每人资助人民币5000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资助每人只能申请一次。 其次,针对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家庭学生,就读在厦职业院校的翔安籍被征地40%以上的人员及退养渔民经济困难家庭全日制大中专学生(毕业班学生除外),每年给予2500元学费及生活费补助。该项补助除了毕业年之外,每年都可以申请。 此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学费补助包括:低保(含孤儿和因突发情况返贫)家庭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学年给予10000元补助;低收入家庭在校大学生每年分别给予大专生3000元、本科生5000元补助,此项补助每年都可以申请。 除了上述翔安区的资补助,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向当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交学费和住宿费,上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替你付给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