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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评论 | 2025.3.11 星期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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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立法 ”,给英雄撑好 “保护伞 ” |
□戴先任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对于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等30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的议案。(3月10日澎湃新闻) 正如议案指出,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关于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障主要由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范,这也导致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认定标准不统一、保障措施不到位、执行力度不足等问题,导致部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为此,程萍等代表建议,制定一部完整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这一建议很有价值,有必要进行顶层设计,尽快填补立法空白。通过全国性的立法,统一认定标准,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加强法律保护,如明确见义勇为者在紧急救助过程中免责的具体情形,能消除公众的顾虑,能更好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见义勇为人员更好撑起“保护伞”。同时,还要给见义勇为者更多“实打实”的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才能激励更多的人在需要时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弘扬社会正气。 要更好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见义勇为蔚然成风,就要给予见义勇为者以应有的回报,要不吝惜掌声与鲜花。通过填补立法空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这补齐的是法治短板、立法短板,也是在补齐社会文明建设的“硬件短板”,让全社会的见义勇为正能量能够持续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