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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特刊 | 2025.3.10 星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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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遇纠纷法律顾问来支招 |
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婚姻家事有关的咨询。当遭遇这些纠纷,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快来看看村(居)法律顾问如何为居民排忧解难。 妻子单方决定堕胎,丈夫能否索赔? 最近,翔安区大嶝街道居民刘女士(化名)因单方决定堕胎遭遇丈夫索赔。此前,因夫妻二人闹矛盾,刘女士一气之下回娘家生活,其间做了流产手术。为此,丈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并要求刘女士赔偿擅自堕胎的精神损失费2000元。刘女士咨询说,这种情形该不该赔精神损失费? 对此,村(居)法律顾问王志祥律师说,刘女士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流产手术的行为是合法的,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离婚后双方均已再婚,还能变更抚养权? 翔安区凤翔街道居民张女士(化名)与前夫离婚已经三年了,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跟随前夫生活,婚生子已近十周岁。目前,双方均已再婚。 张女士咨询说:“现在我经济收入稳定,想要将婚生子带在身边同自己生活,但前夫并不同意,该怎么做?” 村(居)法律顾问周智聪律师说,张女士可以向法院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八周岁后的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在实际审判中虽一般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考虑双方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变更子女生活、学习环境可能给子女带来的影响,但更多会遵循子女意愿。所以,建议张女士最好与婚生子好好沟通,让孩子自由选择。 男友出轨还拒还欠款,女子如何维权? 最近,翔安区内厝镇居民林女士(化名)很郁闷,她的男朋友出轨了,而且林女士还借了很多钱给男朋友。她咨询说:“他出轨后不仅没有还钱还把我其余现金拿去了,我该怎么办?” 村(居)法律顾问陈怀宇律师说,恋人同居期间的经济往来若非特殊性质(如明确赠与、共同生活必要支出等),且具备借贷合意,则依法可认定为借贷关系,林女士有权要求其男朋友偿还。当然,如果经济往来中部分金额(如666、520、1314等)具有特定含义,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如果还有一部分现金是其男友擅自拿走的,原则上可能构成盗窃罪,或应承担刑事责任。 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文杨希/漫画 |